2013年9月10日星期二

中国禁闻: 转500次成罪 陆律师吁先将〝两高〞关进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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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500次成罪 陆律师吁先将〝两高〞关进笼里
Sep 10th 2013, 03:59, by 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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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0日讯】(新唐人记者陈洁综合报导)近日,中国网路名人相继被抓,正当外界纷纷质疑公安抓人的依据时,的最高法与最高检9日公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转发达500次可判刑,该解释遭到专业人士的质疑和反弹。北京瑞丰事务所李方平律师在网上呼吁〝必须把'两高'关进笼子里〞,网友纷纷给予支持,但也为他担心。

10日上午7点12分,李方平律师附上浙江律师针对〝为最高法、最高检是否拥有司法解释权〞,写给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封信,并发出微博:【必须把〝两高〞关进笼子里】今年7月,高检发出〝严厉打击以颠覆国家为目的的非法集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昨天〝两高〞突然又抛出严打〝谣言〞,转发500即为诽谤罪的解释。这些所谓解释行为,首先违宪,其次违背了立法公开的原则,由此下去危矣!

这条微博立即赢得关注,网友纷纷转发并表示赞赏。

民斋主人:有担当的法律人!

owenwang6:支持!依宪治国,依国!

扬智勇法律人:转发微博。

宇宙真理照耀着:必须转!

远征锋:此博言辞犀利,当心被转发 500次 以上造成的后果!

路丶之沙:你被转发超过500条了,请立即前去自首,法律可为你网开一面。

后余万凯:两高不能成为法外之地。

女人犀利眼2:两高,传声器罢了!

陈酿Wiskey:两高者,党之家犬尔!

陈小羊TIMELINE:最高法这次颁布的几条司法解释确实超出了解释法律的合理范畴,已经接近立法了。我更关心的是两高的司法解释是怎么出台的?毕竟那群大法官法律学术背景真不怎样。

凯歌–1971:还是文革老套路。害怕了,做贼心虚,再不这样做,微博曝光的贪腐面越来越大,最后无一幸免,咋办?

zhychen1111:先违法乱抓人,再最高法最高检违法出来给警察的违法行为背书,警察国家已成现实。警察可以毋须遵循法律随意乱抓人,离纳粹的盖世太保不远了,只不过现在的天朝警察还需要两高出来背书一下,盖世太保不需要人背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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