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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0月03日讯】近日中共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在一次讲座上透露,征收遗产税可能被写入十八大三中全会文件草稿。专家指出,征收遗产税的前提是财产申报制度,中国由于大量官员存在灰色收入和隐匿的财产,征收遗产税将遭遇强大阻力。并且,在中国现行的土地公有制下,房产只有70年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从法理上来说跟遗产税也是互相矛盾的。
专业从事税务工作的北京注册会计师杜延林认为,遗产税征收是有必要的,因为遗产税的目的是向富人征税,缩小贫富差距。但是中国目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所占比例小,依靠的主要是由消费者和普通平民来缴纳的间接税。
杜延林还指出,遗产税的征收需要一个环境和一些条件,当前中国可能不具备。比如一个最基本的条件是,要有一个财产申报制度。
北京注册会计师杜延林:〝我们一直在呼吁官员公开他的财产,进行财产申报,这个是一个很大的阻力实现不了。如果官员腐败不去申报财产的话,那么这些富人的财产是无法从信息中去得到财产。只能有些最明显的比如说房产之类的去征收,但是即使房产,现在的房产登记制度也不能完全准确的把我们个人房产的正确信 息登记出来。比如房叔,房姐的出现。〞
早在2004年9月,中共财政部就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并在2010年进行了修订。但是遭遇各方阻力,时至今日也未付诸实施。
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冯兴元指出,推行遗产税将涉及到腐败程度的曝光,首先会遭到高级官员的反对。
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冯兴元:〝短期内可能还是不行。因为阻力会非常大。遗产税的基础还是你财产要分割清楚。但是如果财产要分割清楚的背后,实际上党政干部的很多财产都要有登记,无论公开不公开,都要登记。这个登记的话,会遭到政府官员高级官员,首先会反对。这里面涉及到个人利益,包括他可能跟腐败程度的曝光,都会有挂钩。〞
所谓遗产税指的是完全属于自己的东西交给别人。中共声称,征收遗产税是要和国际接轨,但是,中共制定了土地国家所有制,房子的产权只有70年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杜延林指出,中共制定的大量法律,都存在法理上的矛盾之处。
杜延林:〝你想想中国的法律体系,本身就不是一个真正的法律。它是一个工具,政府的工具。因为从严格法律上说,各种法律的法规的法理必须首先是清楚的,产权是很清楚的。但中国的法律本身是一个不完整的法律,一个不彻底的法律。它只是政府用来做事情的工具,所以说它就存在大量的矛盾。〞
杜延林认为,这将会导致大量问题出现。他举例说,到50年以后,房子的使用年限还剩很少的几年,子女面临的问题是,继承房产还是不继承?如果说继承的话,那么会缴大量的遗产税。并且,怎么去评估房产剩余的价值?
杜延林表示,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对整个产权制度进行改革。但他相信,当局是不可能将土地使用权变成永久所有权的。
杜延林:〝所以如果失去了这两个绝对支配权,那么它的土地财政制度就崩溃,那么中共当局的经济支柱,地方政府财政的支柱就是土地财政,就是靠房价,卖土地来取得。如果它没有70年的循环,那么到70年以后,土地使用权失去以后,它就无法控制土地经济了。所以这个可能性不大。〞
关于征收遗产税产生的这些矛盾和问题,归根结蒂,都是所谓的公有制造成的。中共的所谓农村集体所有和全民所有的概念,在外界看来都是很模糊又很荒唐的。产权必须细分到每个人,法理上才能清楚这个东西归谁。专家一致认为,必须土地私有化,才能解决遗产税的法理困境。
采访编辑/秦雪 后制/陈建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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