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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0月5日讯】(新唐人记者蓝铭浩综合报导)近期,中共当局推出的〝以房养老〞政策开始在部分地区试点。由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的具体的法律条文未有明晰,引发商品房到期后能否继续使用的广泛忧虑。
在中国大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将被收归,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但土地使用权的到期事实上也就意味着房屋整体所有权的到期,这也正是人们会担心〝70年后〞的根源所在。
对于住宅使用权期满后的规定,目前大陆的法规互有矛盾: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有关购房者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申请并获得延期的资格,以及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并无具体法律条文明确规定。
四川《成都晚报》提出,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或将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但补缴多少,以什么为标准,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任何政策能够回答。
网路上,很多网友也纷纷对此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风吹乱了头发-:坑人民的法律。
tomochan777:墓地70年后怎么办?商品房只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墓地也只有70年使用权。大家在担心70年后辛辛苦苦买的房子会怎么样的时候,是否也想过身后的墓地会怎么样?唉,以前常说人死了,入土为安,现在就是入了土,也安心不了。
过好小日子儿:真TM扯淡!鱼肉人民都说的那么有条有理!花了那么多血汗钱到头来也只是租赁房子七十年!为人民服务?!真心不如改成为政府服务,为执政党服务好了!!!
文二爷Orz:你们太过担心了,GCD这么玩下去根本用不着70年。
事实上,在中共当局提出〝以房养老〞的新政策,并在大陆各大媒体上宣传时,就已经在网路引起了巨大争议。许多人认为这是政府在推卸自己对公民应负的责任,也有人猜测这是官方在为延迟发放养老金年龄作铺垫。
美国南卡罗莱纳大学艾肯商学院教授谢田认为,世界其他国家确实有成熟的〝以房养老〞模式,但这一模式至少在中共治下的中国,是不可能成功实行的。房地产没有产权、缺乏独立的央行和谨慎的货币体系、中国文化的传统,和中共政府躲避危机、逃脱职责的恶劣行为等是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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