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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1月17日讯】11月3日,有人在国内多家网站上发帖,曝光贵港市港南区地税局八塘分局局长,与一名在娱乐城谋生的女子的〝包养关系〞的协议书,引发网路热议。
大陆媒体报导,网帖中被曝光的局长叫陶毅,贵港市人,涉事女子叫樊×萍,家住广东连州市。该女子现在南宁打工。
据称,2012年6月,樊×萍到贵港市一家娱乐城做红酒促销生意,于当月中旬认识陶毅。陶称自己已离婚要包养樊。
两人确立保养关系后,樊×萍因发现陶毅还和其他女人来往,大闹一场后,便写了这个协议。
(网络图片)
网路上的协议书显示当中有六点要求:一、男女双方在关系未清前不能与第三者发生关系;二、男女双方至少一星期见面一次;三、男女双 方若发生矛盾,以书面形式分手;四、若违反第一点,则一次性补偿对方精神损失费1万元人民币,以此类推;五、女方不能干涉及影响男方工作、家庭,否则按规 定处罚;六、男方应照顾女方的生活,金钱双方协商。
〝协议书〞上有双方的签名,日期为2013年3月29日。
此后不久,樊发现陶并没有离婚,陶解释说,妻子已把离婚协议递交到法院,并要樊尽快离婚。
今年5月3日,她才见到陶出示的离婚协议。5月4日,她回广东办理离婚手续。5月24日,她与丈夫正式离婚。
可是在这之后,两人关系开始恶化,陶的家人与樊×萍协商,赔偿她3万元精神损失费买回协议原件。樊×萍按要求写下〝不得公开陶的隐私〞等协议内容。但此后陶毅还来找她,表示要娶她。
陶某则对记者说,交往期间,樊×萍一直隐瞒她在广东已婚并生养小孩的事实,且在贵港还有一个同居男友。陶某承认在双方未离婚前喜欢樊。
陶某还说,当初母亲给樊某3万已经解决此事,但事后樊某又要10万元赔偿,他认为这是敲砸。
据称,目前陶某正在被调查之中。
网路上网民对此调侃说,谁说我们党的干部素质不好,你看字写的多好、协议条款多明析呀!建议对该局能培养出这样的好干部予以嘉奖!!!
也有网友说:第一次听说干这么龌龊的事还签个协议。
随后网友跟帖说:哈,说明该局长做事是严谨的,私情也签订协议书,但也过于认真了吧,反留下话柄和笑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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