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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1月5日讯】日前,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一对20年未见的母子,为赡养费在法院相见。年近50岁的张女士为了能见儿子一面,也为了取得申领低保的相关法律证明材料,10月24日,张女士到法院起诉了儿子。
据大陆《 现代金报》报导,20年前,张女士和丈夫离婚,当时才10个月大的儿子小超判给了丈夫。离婚后的张女士因为常年生病无法工作,又没有住房,只能投靠父亲,仅有的生活来源是每年村里的股金收入——2000元。雪上加霜的是,2010年6月,张女士又查出患了骨髓纤维化,并伴有下肢外伤,需要进行骨髓移植。
张女士想申领低保,但张女士虽然离婚,却育有一子。根据相关规定,子女的赡养费也应该计入家庭收入。可张女士自从离婚后就没再见过儿子。
当张女士费尽周折联系到儿子小超,但小超却拒绝去见张女士。为了能见儿子一面,也为了取得申领低保的相关法律证明材料,10月24日,张女士到法院起诉了儿子。
在法院的调解室,这对分离20年的母子终于相见。小超对母亲感觉无比陌生。他说,父母离婚时他才10个月,20年来,张女士没有尽过做母亲的责任和义务,目前,他每月收入仅1360元,还要养活下岗的父亲和车祸卧床的继母。他实在不愿也无力再负担张女士的赡养费。听闻此语的张女士,坐在一边默默垂泪,既不反驳,也不解释。
最后,小超对经济困难又病痛缠身的母亲表示了同情,但因为自身经济条件有限,他只能承担每月50元的赡养费,每年年底一次性支付。对此,张女士满口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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